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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孀状告阜外医院

教授外出猝死
1998-11-20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郑直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19日讯今天上午,已故清华大学教授赵大壮的妻子邹建红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告北京市阜外医院“对赵大壮的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过错责任,”要求阜外医院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和精神损害5万元。

本报曾于9月29日报道了赵大壮教授在阜外医院住院期间外出走失、数日无踪的消息,即有读者向赵大壮的家属提供线索,赵大壮最终被确认在外出期间因心脏病突发而猝死。

今天下午,邹建红女士来到本报,悲痛和愤懑之情溢于言表。邹带来的赵大壮的日记本清楚地记录下赵住院期间每一天的活动,其中8月20日以后很多日期后面是空白。8月29日的日记内容是“等待,等待,已无心写日记。”

据邹提供的起诉书称,阜外医院的过错责任有三:“第一,手术拖延、等待时间过长,是赵大壮死亡的直接原因。”据了解,赵大壮住进阜外医院两个多月尚未等到手术;“第二,在赵大壮等待手术期间,”阜外医院“未采取有效措施缓解病情,”“只做了两次心电图,无任何其他观察、监护和治疗,且把抗凝药也停了”;第三,由于阜外医院“没有尽到护理职责,致使赵大壮脱离了医院的监护,在病情恶化时无法得到救治,导致死亡。”

据了解,在赵大壮去世后,他申报的国家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北京二十世纪国际大都市规划研究”获得批准,但这位我国自己培养的第一位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博士、国内城市规划领域造诣深厚的教授,已不能再主持这项申报极为不易的国家研究项目,不可能继续他未竟的事业了。55岁,可谓英年早逝。邹建红和一些人士因此认为,赵大壮之死引起的诉讼或许不是一起简单的医疗赔偿纠纷,还应该唤起整个社会对知识分子待遇等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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